三大信經(使徒信經)

根據教會傳統,使徒們最後一次聚集在耶路撒冷,準備到世界各地傳福音,每人寫一條信仰原則,十二個使徒寫完後就握手分別,從此大家沒有機會再見面,一個一個為主殉道,一個一個被殺在遙遠的他鄉。 雖然很多人以為使徒信經是由使徒寫成的,但後來證實使徒信經是在最後一位基督使徒聖約翰亡故後才逐漸編寫成現今的樣本,最早可追溯至250年以前辯士時期的信仰標準。之所以會被稱為使徒信經,是因其信仰中心是建立在基督使徒的教導上。 而使徒信經這個名詞則至八世紀才出現。現今,此《信經》通用的文本基本定型於6-7世紀。聖公會(英國公教會)、天主教會(羅馬公教會)、東正教會、一些使用西方禮儀的東方正教會和基督新教的路德會(又名信義宗)在許多儀式裡會頌念此經。後世經由此經為準則,又以大公教會結論出上帝、耶穌、聖靈為一體為方向的論述。
  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
我信我主耶穌基督,上帝獨生的子;因聖靈感孕,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於十字架,受死,埋葬;降在陰間,第三天從死人中復活;升天,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邊;將來必從那裡降臨,審判活人死人。
  我信聖靈;
    [我信]聖而公之教會;
    [我信]聖徒相通;
    [我信]罪得赦免;
    [我信]身體復活;
    [我信]永生。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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