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黃歲月(家)

 剖析『家』這個字,是代表居所名詞?是代表共同生活親屬概念詞?是代表學術流派敬詞?是多元意勢型態形容詞?在二十一世紀初始以上答案皆「是」。從人類繁衍進化過程中每個文明都擁有不同生態的「家文化」,十九世紀末代開始中華各種文化受到歐美物質文化影響,儒學崇尚的家道思想被批判淪為封建體制,已不再被大部分知識份子給重視探究,在已開發國家中也越來越少人去思考什麼是『家』。



      共同生存是動物界普遍存在的現象,只有存活才能繁衍達到進化以致適應環境,若不是生存在極端惡劣環境中通常群體生活比獨行遊俠更容易存活。物競天擇自然律動下同物種間雖會相互競爭威脅拼殺致死,但也是最容易交流及協同行動能互利互惠的夥伴,互相協作為共同達成目標而結成群體,組織性和協調性就成非常重要的要素。為維護群體正常發展和維繫群體間均衡性,不少同物種都發展出各別特定的角色和功能,就如同蜜蜂般有后蜂、雄蜂和工蜂,人類也不例外也有兩性別之分,身體結構特徵也明顯不同。
  核心家庭的基礎是由婚姻(結伴)或孕育(希望)或經濟(養分)所構成。不管家庭制度或功能健不健全,在馬斯洛需求金字塔裡面,核心家庭都可給予個人心靈上愛與歸屬不同程度的支持,孕育繁衍下一代唯一組織,共生合作相互依賴的生活圈等等。美國心理學家Urie Bronfenbrenner經過長期與其他人研究並提出的「生態系統理論」,有時也被稱作「背景發展理論」或者「人際生態理論」,將人際關係分成4套依次層疊又互相影響的環境系統,Microsystem中核心家庭是影響著個人最直接的環境;Mesosystem中核心家庭能和各家庭成員接觸的團體聯系互動;Exosystem中核心家庭單一成員都會被自己接觸的外在因素影響,從而間接影響著其他家庭成員的連鎖效應;Macrosystem中核心家庭文化思想受著每代原生家庭傳承影響,權益隨著自身國家政府起舞,思想自由讓次文化豐富了核心家庭。


  由歷史進程來看,工業革命以前家庭和家族在生活上與農業經濟緊密結合著,男性擁有強健充滿爆發力優勢的體格選擇較為粗重體力活事項,如:伐木、挖煤、採礦等等,又因無生育造成活動範圍限制能輕易選擇狩獵、漁牧或是貿易等遠地經濟活動;而女性在身體角色和功能上有了生育任務連帶活動範圍被受限制,因此大多選擇離居地近且輕盈的經濟活動,如:採集蔬果、簡單農畜務、準備三餐、縫製衣褲、哺育孩兒等等。如此性別上差異造就了兩性別互相合作上不同的經濟單位,性別領域與分工任務,『男兒志在四方、女娃留守一方』就成了傳統農業家庭文化模式。
      時代變遷工業革命邁入第四代,知識經濟進化為維基經濟,除居住在未開發國家中,個人生存基本所需的食、衣、住、行、育、樂、健、財皆可透過自身努力或與他人交易取得。人權意識在民主制度裡成為主流普世價值後,封建體制時期血脈的家(氏)族生態已然凋零衰落,新興核心家庭也因人文及物質環境巨變,除女性懷胎生理功能無法被男性給取代以外,幾乎有關家庭維護或發展事項不再以性別及血脈劃分為導向,勞務更有著科技帶來的便利。
  學習型家庭模式也是目前最理想的核心家庭營造方式,簡單地說:「家庭最少時時刻刻有一個共同目標,在目標之下無論是雙親、單親或其他性質,只要家庭成員互相學習、彼此激勵、學習分享、思辦新知、計畫討論、凝聚向心、去蕪存菁等等讓主動學習文化深耕在家庭核心概念中。」
  雖如今科技發達,思想自由,核心家庭卻面臨更多複雜的挑戰:如(少子律化,高齡退化、資產低化、生態污化、失業高化、通膨債化...等等)。很多人肯定認為這些是政府失能問題而非單一核心家庭可以去解決挑戰的,更沒有無聊到去反思中華民國國父孫文對於民族主義第一講中,滿清政府之前的中華文化都屬於家族主義和宗族主義並沒有民族(國族)主義,也就是說國家是家族及宗族或其他組織團體在共同利害關係上共同維護與支持,再鑽牛角尖一點來說帶動國家前進可以是家族或宗族或其他組織團體並非國家政府本身,因此核心家庭自身必須以質的改變進化為目標在聯合其他組織團體讓質量得以質變的程度,這不就是革命十一次的國父一值再做的事?,哪次會認為推翻前的滿清政府能解決他認為的問題?
  不管怎說,核心家庭永遠會存在這世界上,更是任何物種組織裡面最基本的單位,核心家庭的各項功能也必須是各成員努力並賦予在家庭組織才能擁有。人治國是為了齊家,齊家並非是為了個人利益,齊家是為了生存上共同或互補利益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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